珠宝学院201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18 发布:[珠宝学院]曾国银 阅读:1次
根据《关于201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5]77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规定,经我院推荐201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见附件一)。
我院2012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5年珠宝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何明跃
副组长:刘剑平 郭颖
成员:余晓艳 王鼐 周彦 赵欣 朱友楠 王洁宁
二、时间安排
9月15日 |
学院公布具体实施细则 |
9月16日 |
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9月17日 |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计算综合成绩 |
9月18日——20日 |
学院张榜公布初审名单,网站公示 |
9月21日 |
学院上报学校名单 |
三、推荐办法
1、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
在读人数(115人) |
分配名额(19)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65人 |
11 |
艺术设计 |
50人 |
8 |
2、推荐原则:严格按照关于201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5]77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具体流程
1、信息公布,学生自评
由学工组辅导员、班级干部通知2012级同学,组织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申请推免的同学仔细阅读《关于201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5]77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凡符合两项文件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
2、申请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教育在线http://www.cugb.edu.cn下载),并与附加盖院公章的成绩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中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分标准计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在9月16日17:00前提交至珠宝学院学工组办公室,地点地调楼407。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于17日进行申请材料核准,并依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计算参评同学综合成绩。
4、学院依据综合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5、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人员名单至教务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珠 宝 学 院 文 件
珠发【2015】 1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质量,规范推免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院内外招生单位对报考其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选拔。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第四条 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进行推荐工作,要在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全面、严谨地进行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以及社会工作能力等的考查。
第六条 学院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第二章 推荐
第七条 遴选推免生条件:
(一)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积点在专业排名前30%且平均分不低于80分、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对四、六级不做特殊要求,通过四、六级者优先考虑,但需符合接收单位的有关要求。
(三) 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中,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习惯,有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四) 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所学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失去推荐免试资格。
(五) 对在国内外大学生学术性比赛的获奖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者、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并获奖的学生,根据获奖情况予以一定加分。
(六)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 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加分。
第八条 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评审小组。推荐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签字等)。
(二)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申请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1。
(四)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步骤为:学生递交资格申请、条件审核、综合排名、提出具备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学院内公示、再审核(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和上报。
(五)学院原则上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的比例向各专业分配名额和候选名额,同一专业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分配申请资格;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平均总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平均总学分绩点亦相同的情况下,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六)本办法由珠宝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5年9月15日起实施。
珠宝学院
2015年9月15日
附件1:
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分标准
学习成绩占80%,科研论文、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占15%,社会工作占4%,社会实践1%。
内 容 |
分 值 |
最高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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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
当年本专业的最高学分绩点设为满分100,其它同学此项得分=(绩点/当年最高绩点)*100 |
学习成绩的80%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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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论 文 、 学 科 竞 赛 及 创 新 创 业 |
发表学术论文 |
三大检索系统刊物 |
第一作者 |
4分/篇 |
15分
|
第二作者 |
1.5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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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刊物 |
第一作者 |
3分/篇 |
|||
第二作者 |
1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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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竞 赛 获 奖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一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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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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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特等奖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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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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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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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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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北京市非物理专业大学生物理竞赛 北京市非数学专业大学生数学竞赛 |
一等奖 |
2分 |
|||
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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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0.5分 |
||||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特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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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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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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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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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首饰设计大赛 中国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技能竞赛 国际知名设计大赛(需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
一等奖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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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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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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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其它国家级创新创业类大赛 (需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
特等奖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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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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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2分 |
||||
三等奖 |
1分 |
||||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其它省部级创新创业类大赛 (需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
特等奖 |
3分 |
|||
一等奖 |
2分 |
||||
二等奖 |
1分 |
||||
三等奖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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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国家级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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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①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正副部长、团刊正副主编、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艺术团正副团长以及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正副主席、青协正副会长加3分。 ②在校期间担任团刊正副部长、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艺术团各分团正副团长、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正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职务,加1.5分。 ③在校期间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职务,加0.3分。 ④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 注:1、所有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需连续满两年,且任期工作需经学院考核认定合格者才予以加分。 2、学生干部有兼职的,以高者计,不重复加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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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 |
①在校期间参加北京市级及以上的志愿服务项目有相关志愿证明并同时获得学院推荐免试工作评审小组的认可时,可加0.4分。 ②在校期间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奖励并获得学院推荐免试工作评审小组的认可时,可加0.4分。 ③在校期间参加义务献血可加0.4分,不可累加。 注:1、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分值可累加,但最多不超过1分。2、所参加志愿服务必须有志愿者联合会的相关证书。 |
1分 |
说明:①本计分标准指的是单项分值,符合多项计分条件者,分值可累加,但不可超过最高限分;②所有计分项目必须有证明材料;③发表学术论文指仅限于正式发表的且已出版的论文,待刊学术论文不予认可;表中所提发表刊物的级别核定参照学校科技处对刊物级别的认定标准执行;同类学科竞赛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得分;④“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项目的组长和排名前两位的核心成员按实际获奖等级计分,其他成员依次降级计分,每次降分等级以1分计算。⑤获行业性首饰设计大赛如“华昌杯”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