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公某某等7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0-31 发布:[珠宝学院] 阅读:834次
全院学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现对近期我院学生违纪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针对10月24日当日进出校核查个别情况通报:
2022级研究生公某某,当日进出校未坚持两点一线,去往与申请理由不一致区域。
针对核酸未坚持3天1检核查情况通报:
2020级研究生游某,10月25日未按要求进行3天1检核酸检测,导致核酸超期。
2022级本科生刘某某,2020级研究生洪某某,10月26日未按要求进行3天1检核酸检测,导致核酸超期。
2022级本科生任某某、白某某,2019级本科生吴某、10月29日未按要求进行3天1检核酸检测,导致核酸超期。
上述7名学生行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学工组决定给予上述7名学生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希望全院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请全体同学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第一时间通报,并给予严肃处理。
珠宝学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