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2023年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发布:[珠宝学院]王佳昕 阅读:1482次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加快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经院学位委员会决定,所有拟于2023年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委托外校选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即研究生及其导师与评审专家姓名互相保密,以下简称“盲评”)。现将2023年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和办法:
论文等电子材料提交时间:4月3日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249302375@qq.com
二、提交双盲评审材料要求:
仅提交电子材料(以“学号+专业”命名压缩包)
1、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盲评论文中不包含致谢、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附录中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格式,但去除所有作者姓名,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参加科研项目标明本人作用)。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PDF格式和word版各一份,文件名命名格式均为:学号.pdf和学号.doc
2、论文评审指导教师同意书(附件1文档导师签字后扫描成pdf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导师同意书。
电子材料必须认真核对检查,有任何一处错误都将无法进行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检测
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院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者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对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院将相关检测结果告知导师及本人,每人仅限1次修改机会。
引用部分不得超过全文篇幅的20%,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0%,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小于20%(仅限本人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四、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为15个工作日,因此,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材料,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延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拟在6月份申请毕业的同学,需在5月20日前完成答辩,并在5月23日17:00前将申请学位的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3、评审工作依托外校进行,论文一经提交,无法撤换,请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时,务必仔细检查论文内容。如评审专家发现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盲评要求者,一律取消本次盲评。
4、评阅意见返回后,由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导师及学生领取收回的论文评阅书后可组织答辩(答辩程序参照学校及学院答辩指南和规范)。
5、在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期间,学生和导师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准备工作,但论文答辩会须等盲审评阅意见返回后方可组织。
五、评审结果处理办法
学院对专家评议结果将按照定量评价和定性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必须修改3-6个月后重新参加盲评。
1)2位专家均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不同意答辩”时;
2)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另一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修改后答辩”且定量评价在65分以下的学位论文。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意见逐条进行回复并对应修改,经导师签署修改意见后,由学院通知导师组织答辩。
1)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
2)2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均为“修改后答辩”;
3)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修改后答辩”,且定量评价在65分以下。
3、需重新参加盲评的申请人如对评阅专家的评价有异议,可提出明确的异议理由,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组审定,若专家组认为论文“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并经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申请人可不修改论文,而直接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专家组认为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或“需修改学位论文后答辩”时,申请人必须根据论文评阅人意见充分修改论文,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请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复评,复评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复评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或为“修改后答辩”且定量评价在65分以下的学位论文,必须修改3-6个月后重新盲评。
为做好此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请各系督促本年度硕士毕业生,按照要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按时提交评审材料。
1、论文评审指导教师同意书
2、论文封面
3、硕士学位论文评价要素及专家评阅意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