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发布:[珠宝学院]郝博昆 阅读:819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44人,10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46人,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76人,30000元/人;
(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62人,6000元/人。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0月31日至11月4日9:00前,参与补充评选的学生必须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联系辅导员确认,逾期未线上申请、未提交证明材料者、填报严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需要申报。
11月4日-11月8日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
1. 填写申请表时注意成绩排名及必修课都只算参评学年(2023-2024年度);获奖及科研成果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 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①附件3: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教务处下载成绩单(盖章版)
③本专业参评学年的必修成绩平均分排名
④获得奖项证书复印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科研获奖证书)
⑤若发表论文需要出具检索证明、论文首页(以online时间为准‼?)
3. 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版于11月4日9:00前交到地调楼406崔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下发的名额,为第一次发放名额和追加名额总和,各学院严格按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二)有双一流学科的学院在统筹分配基础名额的基础上,切实将向双一流学科倾斜的名额用于双一流学科的学生;未分配名额的学院可推荐2人至校级进行差额评选。
(三)坚持上级文件要求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 的基础。
(四)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进行信息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学院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申请。待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进行申请表的打印。
(五)学院应于11月8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盖院章)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评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名额分配、评审情况、评审结果等。
(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珠宝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珠宝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